首页> 制度建设

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开评标现场及进场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开评标现场及进场人员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服务功能,确保开评标场地的有序使用,提高场地综合使用效率,保证各项交易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开评标场地(以下简称 “场地”)由开标区、评标区、见证监督区等功能区组成,主要用于进场交易项目开标、评标以及见证相关活动。

第三条 平台工作人员负责场地的管理协调、服务保障和设施设备维护工作。

第四条 进场人员应配合平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现场秩序。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采购人通过平台开展的各类采购活动。

 

第二章 开评标室预约管理

第六条 项目完成受理后,采购人在平台内发布项目采购公告时,平台自动预约该项目开标时段的开评标室,若该时段的开评标室已经被预约,系统会自动提醒,采购人预约后经平台审核确认。

第七条 已申请成功的开、评标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取消或变更。

第八条 因项目延期、终止等原因确需取消或变更开评标室的,采购人应向平台受理岗(联系方式详见平台首页右侧客服电话)提出申请并明确事由,平台负责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平台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 各区/县国资企业具备开评标场所的,企业可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将开评标场所提前报平台备案,由平台人员在交易系统中录入。各区/县企业可在其相应开评标场所开展交易活动交易过程及录音录像资料自行管理

 

第三章 人员进场管理

第十 场地内工作人员应统一身份标识。平台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采购人、采购代理人、评标(审)专家、供应商代表统一佩戴平台提供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组织开标活动的采购人应在既定开标时间30分钟前到达开标现场,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所有人员进入评标室前须将具备电话通讯、网络、移动存储、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存放至指定存放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标(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评标前专家需在专家等候区等候,不得进入评标区。到达评标时间后,专家通过身份证识别系统自动进行身份核验,核验一致的专家进入评标室。

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代理人。原则上每个采购项目安排不超过2名采购人(含采购代理)代表进入评标室,确需增加人员的应至少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向平台采购管理岗(联系方式详见平台首页右侧客服电话)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代表也可选择进入见证监督室进行评标过程见证。

其他人员。因紧急情况物业维修等其他人员需进出评标区的,必须经平台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需进出正在评标的评标室的,需暂停评标活动,待解除紧急情况后方可继续评标,人员进出情况需记录存档。

 

第四章 半电子化进场开评标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采购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开启开标场地的开标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相关单位人员身份,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三)现场接受采购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接收采购响应文件并登记,供应商对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开标纪律;

(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六)采购响应文件解封;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唱标,同时核对线上响应文件信息与线下文件是否一致,响应文件信息不一致的做无效标处理。公布开标结果,对供应商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如有)。如发现未按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等情况,应如实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平台见证查验过程;

(八)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及时进行开标结果确认。

第十四条 供应商就开标现场组织管理工作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应区别情况处理:如异议事项属实且可以补正的,应对异议事项及时采取补正措施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如异议事项属实已不能改正,但情节轻微未实质损害相关供应商合法权益且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应当场说明情况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如异议事项属实已不能改正,且对相关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应当立即中止开标活动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议确定;若异议事项不属实的,应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开标活动现场的异议、中止情况及相关的解释、说明、答复情况应作书面记录并随其他项目资料一并存档

第十五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采购评标。评标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

(一)开启评标场地的评标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核验出席评标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设备(含智能手环、手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三)介绍评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告知专家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四)通报开标结果的供应商名单、保证金交纳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

(五)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评标工作需注意事项等;对专家提出的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六)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应及时组织专家退场并退还通讯设备。

(七)评标结束后,及时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及时发布成交公告。

第十六条 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织专家独立评标。包括但不限于:

(一)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必要时可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询标,由其陈述、澄清或申辩;

(二)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人可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

(三)专家的评标、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第十七条 评标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标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标专家,被更换的专家之前所作出的评标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专家重新进行评标。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标工作,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第十八条 现场的录音录像资料应作为采购档案资料由平台统一管理。

九条 对于进入平台专用开评标项目,采购人出具书面承诺书

 

电子化进场开评标组织管理

二十 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采购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开启开标场地的计算机、电子显示设备、打印机等开标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供应商登录电子平台,等待开标;

(三)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人宣布开标后,由平台人员登入开标专用账号,采购人公布投标人,并要求供应商在30分钟登录平台输入CA密码解密采购响应文件。解密成功,采购响应文件自动导入开标系统展示;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视为自动撤回采购响应文件;因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解密,采购监督人员及平台见证,根据故障情况选择继续等待解密或另行择期继续开标;

(四)开标系统自动展示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工期(服务期)、项目负责人等关键信息,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人依次唱标,记录唱标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五)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对开标程序、采购响应文件解密、唱标内容等有异议,可通过电子平台在线提出,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人当场回复处理,异议处理结果记录存档;

(六)唱标结束且无异议,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人宣布开标结束,开标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包含开标基本信息、唱标内容等,采购人须在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中,请已经解密成功且唱标完成的供应商,明确确认开标过程有无异议。

第二十 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采购评标。评标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

(一)开启评标场地的计算机、电子显示设备、打印机等评标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核验出席评标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设备(含智能手环、手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专家登录电子评标系统,阅读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开标记录等资料,熟悉项目要求和评标标准。介绍评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告知专家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四)通报开标结果的供应商名单、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

(五)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评标工作需注意事项等;对专家提出的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六)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人应及时组织专家退场并退还通讯设备。

(七)评标结束后,及时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及时发布成交公告。

第二十 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织专家独立评标。包括但不限于:

(一)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询标,由其陈述、澄清或申辩;

(二)采购人可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

(三)专家的评标、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第二十 评标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标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标专家,被更换的专家之前所作出的评标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专家重新进行评标。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标工作,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 现场的录音录像资料应作为采购档案资料由平台统一管理。

 

章 不进场开评标组织管理

二十 半电子化不进场开评标项目采购人直接公布报价。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响应截止时间到达后,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由采购人登录专用账号公布供应商报价;

(二)供应商报价公布后,由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需)

(四)采购人依据报价结果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选择成交供应商

(五)评标结束后,及时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及时发布成交公告

二十 电子化不进场开评标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流程参照进场开评标流程进行开评标交易过程及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区/县企业自行管理。

第二十不进场开评标项目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及时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及时发布成交公告

第二十 企业公布价格专用账号各企业所属一级公司统一管理账号管理不善造成的数据泄露企业自行负责

 

第七章 询标、演示、答辩管理

第二十 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程序,有序织询标、演示、答辩。现场询标应通过评标室内专用电话进行。

三十 评标需供应商演示、答辩的,采购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将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及设备使用情况报备平台工作人员及采购人监督监管部门。

 

第八章 样品和就餐管理

第三十 采购项目规定需提交样品的,采购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将招标文件有关样品数量、尺寸等情况向平台报备,平台合理安排样品接收时间并预留场地。

第三十 采购人负责接收样品至指定区域样品需要安装演示的,需提前告知平台,并组织好供应商有序安装摆放。

第三十 进出搬运样品不能影响其他评标活动正常进行,做到文明搬运。如在搬运过程中对开评标场地、物品造成损坏,由采购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 成交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搬离样品。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搬离的,应向平台申请留存,成交公示结束后留存期最多不超过 1 天,留存期内样品的损坏责任,由采购人承担。逾期仍不搬离的,由平台自行处置。

第三十 采购项目开评标活动涉及就餐需求的,由采购人安排并报备平台人员,由平台送餐至各评标室,就餐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第九章 交易时间管理

第三十 进场交易项目评标时间原则上应在当日 21:00 前结束。采购人预计当日不能评标结束的,应在当日 17:00 前向平台人员提出申请和相关解决方案,经平台主要负责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三十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人内部协商一致后,向平台提出特殊情况应急方案,经平台主要负责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禁止行为

第三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人、评标(审)专家、进入开评标区后,不得随意走动,保持开评标区域肃静。

第三十 评标开始后,各评标室人员不得相互串岗,不得在评标室外交谈;不得中途离开评标区,一旦离开应该书面申请并记录在案,不得再次进入;评标结束后应及时离开评标区。

四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干预、影响开标、评标过程与结果。对项目主观评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明示、暗示或发表有倾向性、引导性言论影响专家独立评标,平台发现上述情况后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并记录在案。

第四十 评标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使用手机、通讯软件、邮件等方式对外联系。

 

第十一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 平台按规定打开场地内相关开评标室,并做好人员的引导和服务工作。根据项目安排在开标前做好开标室布置和设备调试工作。当日采购全部结束后,关闭场地内电脑、空调等设备,并组织保洁人员进行场地清理,下班前关闭大门。

第四十 如现场递交采购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监督人见证采购人是否依法接收采购响应文件,不依法接收采购响应文件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按规定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 平台人员负责维护开评标秩序,见证开评标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开评标过程进行见证记录。

第四十 评标开始前,采购人到平台打印专家名单。出现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专家主动提出回避等情况,平台及时进行补抽,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 平台负责进场交易的音视频管理,音视频档案资料应经平台审核后方可拷贝。

第四十 平台人员负责对场地内设备的使用管理,负责设备耗材的采购,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 有关人员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第四十 本规定由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负责解释。

五十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